校属各单位:
根据学校整体安排,依据《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重师发〔2017〕63号)等相关文件,我校开展了2018届毕业授位审核工作,审定了2018届毕业、授位、结业、留级继续学习、继续学习等相关情况。针对未毕业(结业、留校继续学习、继续学习)、未授位学生,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政策解释、文件解读、教学指导等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如下。
一、工作对象
(一)结业学生
依据63号文第七章第三十七条“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或已达到毕业要求但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,作结业处理,学校颁发结业证书”的规定,已审定2018届结业学生。该类学生获得结业证书,正常离校。
(二)留级继续学习学生
依据63号文第七章第三十六、三十七条相关规定,已审定2018届留级继续学习学生。该类学生留校编入低年级跟班继续学习。
(三)继续学习学生
原2011级(5年制)、2012级、2013级继续学习学生335人。根据原安排,该类学生可不在校住宿继续学习。
(四)未授位学生
本通知特指2018届获得毕业证未获得学位证的学生。该类学生获得毕业证书,正常离校。
以上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准予毕业,颁发毕业证书。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,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二、教学安排
(一)本学期教学安排
通识选修课、军事课II未完成修读的学生请于2018年6月29日10点到7月1日23点30分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课,7月3日-13日完成网络课程学习,7月14日-7月15日进行课程考核。
已申请本学期重修刷新补修考试的,请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考试。
(二)其他学期教学安排
学生均可根据学校安排提出重修刷新补修申请。留级继续学习学生需在校跟班就读,结业学生、继续学习学生、未授位学生不在校住读,但需按要求进行教学活动,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。
(三)毕业授位申报与审核
学校每年6月、7月、12月进行毕业资格审定与证书发放,每年6月、12月进行学位资格审定与证书发放。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提前1个月进行申报。
本学期定于2018年7月18日进行毕业资格申报与审核,符合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。
三、住宿安排
留级继续学习学生需安排住宿,在校跟班就读;结业学生、继续学习学生、未授位学生不安排住宿。请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,各学院告知相关学生。
附件:1.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6月结业生名单
2.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6月留级继续学习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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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29日